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残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,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:
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”活动的通知》(残联〔2010〕263号)和《关于实施城镇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的通知》(残联〔2011〕78号)精神,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,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和中国肢残人协会在成功举办2010年残疾人居家就业项目培训试点的基础上,继续向全国推广,并共同制定了“关于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及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”。该实施方案已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,现转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
1.关于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及就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
2.培训时间安排
3.登记表
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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